連江縣森林鐵路經營業商業公司分類搜尋清單

定義內容描述: 依鐵路法之規定,使用動力車輛行駛於軌道及有關設施,且經許可其列車得於最小曲線半徑四十公尺,最大坡度千分之六十二點五路線經營旅客或貨物運送之鐵路機構。
營業項目: 森林鐵路經營業
營業項目英文: Forest Railway Business
營業項目代碼: G104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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